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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劃定「本市海岸線、漁港、復興山區及土石流地區」 警戒區域範圍(如附件)限制通行,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 23日16時起生效,違反規定者,執行機關將予強制執行

  • 發布單位:服務推廣課
  • 聯絡人:王站長
  • 聯絡人電話:033821678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觀光旅遊局

公告劃定「本市海岸線、漁港、復興山區及土石流地區」 警戒區域範圍(如附件)限制通行,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 23日16時起生效,違反規定者,執行機關將予強制執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