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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圖像素材資料申請方式

  • 發布單位:服務推廣課
  • 聯絡人:劉智明
  • 聯絡人電話:3946061#127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觀光旅遊局

一、授權方式及範圍
為利各界廣為利用本處網站圖像素材資料或網路資料庫圖資,本處網站上刊載之部份資料與素材或網路資料庫圖資,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,經申請人書面向本處提出申請,並獲得同意後,得以無償、非專屬,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,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,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,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(簡稱加值衍生物),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,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;然使用時,應註明出處。
二、相關事項說明:
(一)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,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,包括但不限於專利、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。
(二)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,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。
三、應注意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(包括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變更權)。
四、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,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,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,使用者須自負民事、刑事上之法律責任。
五、本處網站或網路硬碟圖資之授權,並不授予使用者代表本機關建議、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