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兩種車輛進入慈湖停車場,即可免費停車: 1.凡身心障礙者無法自行駕駛車輛,由家屬或必要陪伴人載送身心障礙者本人時,出示身心障礙手冊、駕駛人之駕駛執照及載送車輛之行車執照正本,經停車場管理員現場查核,確認所載送者與證件相符無誤後,辦理優惠免費停車。 2.持有殘障停車證之車輛。